沈诞琦

中国特色的译文读者

何杨有一个朋友叫威廉,很有趣。如果在“有趣”后面非得加名词,她会说他是一个有趣的错误制造者。她们之间的错误是有一次脱光了衣服躺倒在同一张床上,在那一张吱吱呀呀的床上,他们起先讲的是:这样的错误可不能再犯了。然后他们聊啊聊,聊到最后威廉无来由地告诉何杨,他最崇拜的作家是Yukio Mishima,何杨“嗯”了一声,其实压根不知道Yukio Mishima是谁。她回家上网搜索,原来是三岛由纪夫啊!她发短消息告诉威廉:“我告诉过你Yukio Mishima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吗(打这行字的时候她反复确认了好几遍三岛由纪夫的英文写法)?”她继续迫切地问:“你有没有看过《金阁寺》,金色的寺庙?”他回短信说:“你讲的一定是The Temple of the Golden Pavilion看到回复她一高兴干脆给他打电话,劈头盖脸地问:“那么《潮骚》呢?”他果断地说:“嗯,我也很喜欢The Sound of Waves。”她更激动了:“那么《天人五衰》呢?一个永世轮回的故事,我最爱的中国作家很喜欢这个故事。”电话那头,他沉默很久,最后舒了口气,语调像答出了一道最难的考题:“你讲的一定是The Decay of the Angel。”

在威廉答出考题之前,这一长段难堪的沉默,本该让何杨警醒:当心,当心。他们都不知道,他们最崇拜的作家不是Yukio Mishima,不是三岛由纪夫,而是“三島由紀夫”,假名写法:みしまゆきお。这是一个有趣的错误。他们就是因为这错误才开始约会,也是因为这个错误而分开。

何杨自己也是个有趣的错误。她这样的人,仰仗的与其说是伟大的作者,不如说是伟大的译者。甚至可以把“伟大”去掉,任何译者,任何甘愿在原著和译文之间挣扎着寻找本真(而不一定成功)的人,都滋养着何杨的错误。威廉饶有兴味地问她:“你只读译本不读原文吗?”何杨昧着良心扯谎说,既然在美国这些年了,她读的书已经一半是英文一半是中文,两种语言她读起来都很舒服。

当时他们在逛一家市中心的旧书店,一排排旧书何杨大多已经读过了中译本。她翻开一本花花绿绿的《凯尔经》抄本,忽然变得很伤感,她回过头对威廉说,活在英文的世界里,中文于她就像《凯尔经》上的拉丁文一样,这么漂亮,却没有人讲,没有人听,成了一种只印在纸上的美丽的死去的语言。威廉叹了一口气,注视着她,又是忧郁又是欣喜,眼睛里闪烁着越来越强烈的爱意,大概正是在这一刻他们同时跌到了爱情里面——等一等,到底是跌到了爱情里面,还是跌到了一堆美丽的死去的语言里?她记得自己的手撑在那本摊开的《凯尔经》上,威廉搂着她的腰给了她一个标准的法式吻,然后说:“亲爱的,我们很像,在这里,我的法语也死了。”

死了。Dead.Mort.Mortuus.他们凝视着对方,各自消化着这个美丽的字眼。对于何杨,语言的死亡像春节里最后一朵水仙的凋谢,缓慢地衰败,一手黏稠的汁液,被母亲叹息着扔进垃圾箱。对于威廉,语言的死亡是被猎枪瞄准的野兔,砧上之肉,就等枪声一响,垂死的耳朵便被父亲提在手上。语言死了,像水仙和野兔一样宁静地躺倒在这里,在何杨的唇上,在摊开的《凯尔经》抄本上,在这个外乡人寥寥、既不说中文也不说法语的A城。

他们坐在一堆旧书里,然后坐在一堆叮当作响的当代艺术可乐罐里,一堆蜡烛和银质餐具里(她看着他没翻开菜单就令人赏心悦目地点了一桌正宗的的法国菜),一堆盯着大屏幕的黑暗的背影里。在黑暗中他握着她的手,他说,这真像普鲁斯特的一天。

何杨马上接口说,她也爱普鲁斯特,他最好的那本书她读过许多译本,每一本都有不同的书名、不同的出版社、不同的人物,每一次都没译完。何杨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小学刚毕业,那本书叫作《追忆逝水年华》,她心满意足地读完了,过了几年才知道她读的是节译本,仅仅是原著的第一卷。对于节译本这概念她愣了很久,人家讲了一个故事,她原来只听到一个开头。高中时代她找到了全译本重新开始读,这一回书改名叫《追忆似水年华》,藏在几大叠高考模拟卷子下面,黑板上讲完一道题,她翻过一页书。可惜读了两卷之后实在读不下去,觉得文字风格前后大不一致。她翻了翻前言,才知道这是个合译本,一个人把故事刚讲开,又换了一个谈吐风度完全不同的人继续讲,七嘴八舌,南腔北调。两年前她回国过年时终于觅到了新版本,这一次名字又换了,叫作《追寻逝去的时光》,单独一个译者,纯正的声音,细致的注释,漂亮的插画……多年前正是普鲁斯特的文字让这位年轻的数学家迷上了翻译,发愿花一辈子把七卷书都翻译完。而现在他七十岁了,七卷只译了三卷,老人终于宣布,不再继续翻译剩下的四卷,他借用法郎士的话,“人生太短,普鲁斯特太长”。

威廉听罢感叹,当真是逝水年华啊。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Perdu,perdu,于是意义都遗失了,偷梁换柱上一些差别微妙的其他意义。她问他觉得电影怎么样,他耸耸肩说导演故作深刻其实很肤浅,可是他又补充说,用法语描述,他看电影基本是个“bon public”。什么是bon public呢?他眼珠朝上想了半天,蹦出一个含糊的字眼,“easily appreciative”。

Easily appreciative,中文里是什么意思呢?耳根子软?菩萨心肠?知足常乐?

刚开始,他们是两个easily appreciative的恋人,耳根子软,菩萨心肠,知足常乐。就像所有受过“正统”教育的年轻人一样,他们认为异国恋不但很正常,而且帅呆了,酷毙了,美极了。他给她打气:有一个伟大的法国诗人——波德莱尔或者魏尔伦或者管他是谁——曾经说过,真正的诗意凌越于语言之上。

波德莱尔。嗯。他们幸福地听着那个名字在舌头里绕了一圈。

那是他们最快乐的日子,其他的恋人在社交网站上八卦共同好友,他们则每天报一大串死人的名字互相取乐。一个人报出名字,另一个人点点头,露出熟悉的笑容,于是这个名字就结束了,再也不提了,就被归进了一个亲密又松散的隐形俱乐部里,那里面的成员都是easily appreciative的泛泛之交:“你也认识某某吗,真巧啊。”

“嗯,米兰·昆德拉我也读过,不过我不喜欢他法语写的书(她给了个轻柔的吻)。里尔克,莱纳·玛丽亚·里尔克,哈哈,你能想象男人名字叫玛丽亚么(他开始抚摸她的臀部)。蔡明亮?天啊,你居然知道蔡明亮!(他把她的锁骨吻了个遍)。对,我也很喜欢深濑昌久的摄影,他的《渡鸦》很动人(她的大腿在他裆下若有若无地碰了一下)。迪伦马特的戏剧都好极了,光读读剧本就是享受(他在她的后背上用指尖弹钢琴)。差点忘了,还有赫拉巴尔,了不起的赫拉巴尔(听到赫拉巴尔这四个字,她欣然地、简直是感激地解开了内衣)。”

可是,且慢,对于这些名字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昆德拉怎么样?

她:“小资产阶级的文人。”
他:“愤世嫉俗的共产主义中间派。”

里尔克呢?

她:“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俄罗斯‘白银时代’的真正启蒙者。”
他:“老实说,看他的法语诗,我真瞧不出他有多少才华。”

蔡明亮呢?

她:“你得注意到他情色作品里的政治隐喻。”
他:“我感觉他之所以会这么拍,主要是因为欧洲投资商的压力。”

他们这才意识到彼此有多么不同。这难道意外吗?一个土生土长的马赛人和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有所不同?他喝马赛鱼汤,她吃北京烤鸭。他小时候总在海边钓鱼,她小时候总在天桥看戏。他家兄弟姐妹四人,她家只她一个掌上明珠。他学英语,带着法国人的骄傲和不屑;她学英语,这是改变命运的救生圈。他去美国那天,兄弟姐妹没一个来送行,其实这件事是这么发生的:五年前的一天,他正在里昂读硕士,朋友路过他宿舍门口,说“你想陪我去美国转转吗”,于是当天下午他带着一本没看完的侦探小说,没有背包,就出现在戴高乐机场。她去美国那天,作为独生女却来了二十几个送行的亲友,她肩上一个远足包,胸前一个证件包,身后两个托运行李,还早就提前海运了四箱衣服。

的确,他们实在天差地别。

他们争吵,开始是为了昆德拉、里尔克、蔡明亮,然后为了是早上洗澡还是晚上洗澡,喝冰水还是喝热水。无数次争吵让何杨渐渐发觉,相比较善意,愤怒的矛头更容易被外语的迟疑射偏,而谅解似乎是一种唯有用母语才能达成的情绪。她感叹:“我多么希望你会讲中文。”

“可是你说过,在这座城市,中文已经死了。”威廉好笑地抗议道。

的确,她每天总在办公室开一天的英文会,写一天的英文信,读一天的英文报告。她公司开会常常录音,传到内网上让缺席的同事听。她点开过这些录音,才发现自己说英文时是那么盛气凌人、不依不饶。她老板常常表扬她,说她powerful、tough。她自己知道,说英语的时候她下意识就进入了战斗状态:“你们不要欺负我,不要欺负一个拿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她咄咄逼人的英语就是这一层外强中干的盔甲。然后她回家,开车五英里,面孔渐渐松弛下来,做几个深呼吸,显得苍老疲惫,或者也可以说是平和安静。她停车,对底楼的邻居再说一句‘How is it going today?’,心里却庆幸这是这一天的最后一句英文。她把钥匙挂在门廊,与她的仓鼠聊十分钟的中文:“你今天乖不乖?有没有玩滑滑梯?有没有转轮子?”她的声音又变得那么温顺自得,不紧不慢。走到这座城市的任何地方她都在说英文,不过她总和自己说中文,而且,你知道,她每天自言自语的时间可比和别人说话的时间多得多。这些年她做过一些英文的梦,她醒过来,精疲力竭,只记得在梦里她艰辛地造了许多充满从句的沉甸甸的句子,为自己居然会做英文梦而焦虑。最近的几个月,她有时候上着班就发呆做白日梦,然后意识到自己的白日梦居然也是英文,这让她双倍羞愧,在晚上睡觉前祈祷下一个梦是全然的中文。只有在用中文做梦之后的清晨,她会显得迷蒙又愉快,她会说她昨天做了个好梦。

她对威廉说,的确,在这座城市,中文已经死了,她是这种语言的墓碑,也是它的守墓人。有时候,守墓人愿意踱步到墓碑前,和死人聊天。

威廉恍惚地看着她。

她对威廉说,她现在很想念中文。她尤其想念用中文做爱。

威廉大笑:“可是亲爱的,我们做爱的时候根本顾不上说话。那种时候我们一直在喘气,呻吟,尖叫,把口水声弄响,煽动手掌,骨头硌来硌去。”

“不对,我们会说话的。我们说,你,我,爱,想,好,美。我们说,嗯,啊,哈,噢,呼,哎哟。我们说,操,操,操,操,操,操。”

“亲爱的,你知道这些话都毫无意义,况且就连这些话我们也顶多说一两句。”

“因为我们说得那么少那么少,所以这些话格外珍贵,格外亲密。”何杨说无论如何他们都该试试用中文做爱,作为交换,她以后可以学着用法语做爱。何杨说其实用中文做爱很容易,威廉只要学会唯一一个动词,还有几句最方便的句子。

于是何杨教威廉那唯一的动词,“操”,不,不是英文里ts的发音,要舌头更加下垂一点。她教他如何像北京人一样把“操”说得字正腔圆,如何像上海人那样说得伶俐清脆,如何像广东人那样说得飘逸缠绵。威廉却问她,在中国的最北端,高大的的东北汉子会怎样去念这个字。他说,他和她在一起总会想到杜拉斯的《情人》,小说里那个中国北方的少爷在越南爱上了法国女孩。威廉爱何杨,就像这位中国北方的少爷爱法国女孩那么热烈。

威廉,金头发蓝眼睛的法国人威廉,对黑头发棕眼睛的中国人何杨说,她是那个法国女孩,他是她的中国北方的情人。这些话非常动人,又非常令人困惑。它们是有趣的错误。他说她现在非常美丽,以后会变得更美丽。他说多年后,在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会有陌生人走到她面前介绍自己:

Je vous connais depuis toujours.Tout le monde dit que vous étiez belle lorsque vous étiez jeune,je suis venu pour vous dire que pour moi je vous trouve plus belle maintenant que lorsque vous étiez jeune,j'aimais moins votre visage de jeune femme que celui que vous avez maintenant,dévasté.

他纯熟的法文朗诵让何杨觉得陌异,因为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反复阅读直到痛哭的永远是这样一段中文:“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侯,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他们在各自的忧郁之中,做爱。他为光着身子的她编了两根法式长辫,再给她戴上一顶草帽。他如同一个中国北方的情人那样去拥抱她,抚摸她。他轻松学会了用挺正宗的东北话说:“我想操你,你要不要被我操,我操你,操。”他说:“你可以像个法国女孩那样说oui,oui,oui。”然后他哭了,就像杜拉斯的小说里那个东北少爷那样抽抽嗒嗒,无力留住他的法国女孩。他改用英文抗议道:“杨,你明明知道,我们两个多亲密无间!”

亲密?是的。无间?不是。

在威廉湿淋淋的怀抱里,何杨开始发呆。她在想,这多像从前在北京的日子,多像一种她重复了几百遍的错误。每当她想逃开豆汁、火烧、沙尘、堵车、四合院,她就翻开一本译本小说。无论译者的中文多么纯熟,这些小说总带着一股异邦的气味。她匆匆记住那些拗口的人名地名,在异域的建筑里迷路,在奇怪的钟点享用奇怪的饮食。她得用另一种语法的逻辑来理解世界,得突然变成另一种历史的子孙,得一丝不苟地读完页末注释,煞有耐心地和小说里的人物一起向上帝或者真主或者其他神明祈祷。她开始使用英尺、华氏度、盎司一茶匙一茶匙地往虚构的糕点团里加月桂粉。一英尺是多少米?一茶匙能装下多少糖?她自然可以去网上查单位换算,可是转眼之间她就忘了这些晦涩的数字。于是她不知道小说里的男主人公的身高,在多寒冷的冬夜他从百老汇的剧院一路步行到曼哈顿上东区女主人公的家,而那姑娘在他的红茶里放了多少糖多少奶。起初,这一切异国情调都十分让人激动,译本小说远比母语小说更容易在生活和阅读之间竖起坚实的屏障。正是这道伟大的屏障,免得她担心令人心碎的失魅会突袭自己(而这个强大的敌人却能很轻易地讨伐任何一本母语小说)。她翻过了一页又一页,一章又一章,直到——说不准这种感觉是渐进的还是倏然而至——她开始想念婆婆妈妈的市井之声,想念那些不动脑子就把有限的词汇量用得地道精准的本地人,而不是这些坐拥着庞大语言学识而总将母语进行变奏或者赋格的翻译家。于是,无论在她手头是多么精彩的一个故事,她仍然不得不合上译本,走上街头,向吆喝卖烧饼或者炒爆米花的人求救:“救救我吧,让我听听地道的中文。”

于是何杨从威廉的怀中起身,去浴室仔细冲洗掉他的气味,像无可奈何地合上了一本译本小说。

他们盘腿坐在地毯上,面前放着一堆蜡烛,她对他说:“对着烛火讲一个故事吧,给我讲最后一个故事。”

于是他说:“小时候参加夏令营,老师煞有介事地告诉大家,如果一个人不幸在野外迷路,没有一个安全的藏身处,只能活三个小时;如果没有水,只能活三天;如果没有食物,可以活三周。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依次找到这四样东西:藏身处、水、火、食物。只要能确保这四样东西,你就能得救。”

她说:“等等,为什么火的重要性比食物都高?如果没有火,我照样能活好几周。”

他说:“因为火能加热水,喝了沸水就不会生病。火能取暖,在晚上不致于冻死。火能发信号,让救援的人迅速找到你。万一你以后找到了食物,火还能让你吃上烤鸡——或者——烤青蛙。如果你已经到了必须吃青蛙才能活下去的份上,你当然希望这只青蛙是熟的。”

他继续说,有时候走在大街上,他会突然被一阵紧张感袭击,他会想,万一马上就世界末日了怎么办,该怎么活下去。然后他就会对自己说,别怕,别怕,藏身处、水、火、食物,只要找到这四样东西,就没事了。于是他想,这是一个城市,建筑很多,到处都能藏身。他包里随身带着水和几块巧克力,所以暂时不会饿死、渴死。关键是,没有火。如果当真到了世界末日,关键是怎么才能快速找到火。

“所以我随身带着这个。”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像钥匙一样的小东西,“瑞典军用点火棒。”他用那个金属刮片滑了一下那个钥匙状的小棒,立马产生了火星。

“这就是我的火。藏身处、水、火、食物,样样都齐了,于是我觉得很安全,我至少能活三周了。”

“天天都带着?”

“上飞机都带着。是违法的。但是我总是骗安检员这是我的钥匙。”

威廉盯着她看,停顿了很久,最后说:“轮到你讲最后一个故事了。”

何杨说,她在北京念完高中,到美国来读书,去的是明尼苏达州的一个文理学院,在一个山坡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开学的时候总是很冷,等到雪化了不再需要外套了,暑假也就到了。第一个学期她还没有驾照,当时网上购物也远远没有如今兴盛,于是她每个月穿雪靴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就为了去最近的一个超市买卫生巾。在那个一个年级才两百人的小学校,她是那一级唯一的中国人。在孤独和焦虑之中她参加了学校的所有活动,无论是狂饮烂醉的派对还是基督教读经小组,她既不喜欢在那些派对上被陌生男人放肆地摩挲,也不喜欢在第二天的读经小组上每个人挨个反省自己的罪恶,然而她一个活动都没有落下,她在派对上跳得最起劲,她在读经小组上做着最详细的心得笔记。她不知道在那样闭塞的冰天雪地中,如果看不到其他人,她会不会疯。于是,她居然一天一天成了整个学校最能交际最受欢迎的学生了。大四毕业的时候,全年级选举她去做毕业典礼的发言代表。

威廉说:“多好呀,一个圆满的故事。”

何杨看了他一眼:“这只是故事的背景。”

她花了好几周时间准备这个演讲,毕业典礼当天,五点就起床化妆打扮。当时她住在离学校并不近的一所公寓里,室友是一个在小镇上工作的年轻女孩。那天何杨本来想像往常一样开车去学校,室友却说,毕业日应该好好地醉一下,她可以上班路上顺路载何杨。于是,她搭室友的车去了学校,穿着毕业服走到礼堂,吃惊地发现,大家都穿着正式的西装和礼裙,言笑晏晏。她立马躲进了厕所,在厕所的隔间里,她翻出好多天前的email,才意识到,在毕业典礼之前有一个正式的接待会,要求穿礼服,到那天下午才换上毕业服,出席毕业典礼。她在厕所里打电话给室友,慌乱地解释情况,请求室友赶快回家,找出一条她的礼服裙子,然后送到这个礼堂边上的女厕所里。

接下去的几小时在焦虑中度过,门外传来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不停的相机快门声,而她则在厕所里不断收发短信——室友在向老板请假,老板满脸不高兴,终于回了家,哪一条裙子才合适,需要配什么鞋,终于出了门,路上交通很堵,前方出了事故……时间在不断流走,她的email里开始跳出焦急的询问,一开始是朋友,然后是自己喜欢的教授,最后是校长:“杨,你在哪里?怎么一个上午都没有找到你?”终于她不能再拖下去了,她给室友发了最后一条短信:“等不到你的裙子了,我必须走了,不然我赶不上我的演讲。”

然后她打开厕所的门,走入礼堂,她已经准备好了接受嘲笑,在一群穿着美丽礼服的美国同学中间,她是唯一一个穿着笨拙毕业服的丑小鸭。可是,她走到礼堂,惊讶地发现——大家都已经换上了毕业服!原来,之前的那个活动已经结束了,的确到了所有人都穿毕业服等待典礼的时候了。朋友们拥上来,关切地问她早上去哪了,她只能推说自己不舒服,多躺了一会儿。她被领到给她预留的位子,就在校长身边,校长也关心地询问她的身体情况。轮到她演讲了,讲的是她如何成功融入美国文化的,演讲很动人,演讲结束,她微微有些流泪,而全场起立为她鼓掌。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另一个她却在想:“我毕业典礼的上午全部躲在了厕所里。”她想到,这一切都是幻觉,她从来没有融入过美国文化,她永远是那个穿着不一样衣服的中国女孩。

和所有擅长为错误制造浪漫气氛的情侣一样,何杨提议他们应该去出席一场关于翻译的讲座作为分手的纪念,他们以翻译而开始,那就该以翻译结束。何杨知道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的教授刘禾会来A城的大学做一场演讲,谈谈她最近的研究方向。何杨眉飞色舞地跟威廉讲,李陀、伤痕文学、《今天》……何杨讲,曾经有那么几年,中国的青年有自己的小说家、自己的诗人,不仅仅只读译本文学。何杨讲,她多希望自己早出生几年,她也能闹那么一闹、写几篇顶好的小说,不必现在在A城,天天坐办公室,慢性自杀。威廉看到她眼睛红了,他又去看看海报上的那个名字,Lydia H.Liu,平平淡淡。威廉耸耸肩。

所以你能明白,那天何杨穿上新裙子被门卫指点着走进了那所大学最不起眼的那幢破楼的地下室的心情。你能明白,她在那间零星的小房间里看到几张忧郁惨淡的同胞的面孔。你能明白,整整两个小时,穿着黑衣黑裤更像一个职场女性的刘禾在谈最近几年她最耗心血的翻译研究:谷歌翻译,她用机械的语调谈论谷歌翻译如何解决了比较文学界的难题,听众们面面相觑,他们没有想到因特网时代见怪不怪的搜索翻译居然成为了文艺理论圈当红的宠儿。你能明白,那种冷酷、呆板,后现代主义迎面压来的荒谬感。你能明白,当何杨从那场枯燥的讲座现场出来,她困惑地看着威廉,不知道他们为何曾经相爱。

何杨和闺蜜叙旧,半真半假地说:“我分手了,要嫁不出去了,你要帮我介绍男朋友哦。”闺蜜就笑她:“你看你看,我就说洋人不行嘛,还是中国人好。”

Well,actually当天的真实对话是这样的。

何杨:“我分手了,broke up with my French boy。So sad.”
闺蜜:“I told you so!我就说洋人不行嘛。Hug。”
何杨:“帮我介绍男朋友哦,I'm scared我会嫁不出去。”
闺蜜:“还是中国人好。中国人就该和中国人谈恋爱嘛,otherwise how could you even overcome the language barrier?”

闺蜜低下头看微信,是她同样来自国内的男朋友约她晚上吃饭。她飞快地回复了一段话:“Gotcha.See u at seven,sweetheart.”没有一个中文字,英文打字实在快太多。

闺蜜说,中国人就该和中国人谈恋爱。即使这一代年轻人已经习惯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在用这种中英夹杂的语言,这种不堪复述不能被反省的语言。

可是何杨很难想象出,如果一个男人不像威廉那样看过三岛由纪夫的译本,或者不热爱一种在这个土壤上已经死去的语言,或者不是那么热烈地告诉她,她是一个法国女孩,而他是她的中国北方的情人(这句话听起来多么荒谬又多么美),如果不是这些有趣的错误,她又如何会爱他。

闺蜜说,恰恰如此,precisely because of this,只有中国特色的译文读者才能彻底明白这些有趣的错误,永远不会因此失魅。

于是何杨格外认真地告诉她的闺蜜,她觉得并不是如此,她觉得每一个人都有些国籍不明,既是爱国者也是叛国贼。何杨总想象世界上所有人整齐地排成一列站在她面前,她和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隔着巨大的鸿沟,又通着冥冥的桥梁。然后她闭着眼睛,张开手臂,像在平衡身体,她继续说(好像正对着镁光灯穿着戏服在表演),她愿意小心翼翼地走上每一座桥梁,任何一座桥梁,即使这意味着不断跌下深渊,在语言和语言之间的灵薄狱中受苦。她甜蜜微笑着说,她愿意,十分愿意。

何杨说,她常常在想“读”这个字。当一个读者开始“读”书,他到底是在有声地朗读,还是无声地默读?当人们朗读,他们运用各自的语言、口音、声带、呼吸。然而,朗读着朗读着,声音最终归于静默,人们用眼睛扫过一行又一行,心底流出这些文本的意思,在默读之中,语言的差异最终会消失,人们,人们的心最终会在读同一个文本——那个无关乎语言的“元文本”,那字面意思底下的真理和真情。是的,她正是怀着这样的期盼,正如古希腊人曾经天真地期盼着,真善美必须是统一的。

说完这些话,她为自己骄傲,感觉良好。她坐上A城的公交车回家,看到座位对面的黑人穿着一件T恤衫,上面写着:

 Tell me and I'll forget;show me and I may remember;involve me and I'll understand.
 –Confucius

从公交站走到家门口的十分钟路上,何杨都在想破脑袋思索着到底是孔子讲的哪一句话,并慢慢地从洋洋得意变成了愤世嫉俗——或许她大大高估了自己在灵薄狱里受苦的能力。

 在她的公寓门口,亚马逊网站的快递刚投下一本书,Wang in Love and Bondage。这书名猥亵得让人难以启口,装帧也无法不让人想起那些粗制滥造的地摊货。不过,这居然是何杨四年来读的第一本英文书,一本由中文翻译而来的作品!事实上,这是何杨最爱的中文作家的唯一一本英译本,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个有趣的开始——谁知道呢,也许又是个有趣的错误。

那就开始吧:

At twenty-one,I was placed in a production team for reeducation in Yunnan.That year Chen Qing yang was twenty-six and a doctor who happened to work where I did.I was on the fourteenth production team down the mountain,and she was on the fifteenth team up the mountain.One day she came down the mountain to see me,to discuss the fact that she was not damaged goods.

读到这里,她停了一停。是因为翻译的隔膜而停下来吗?还是,就如站在所有伟大作品面前的读者一样,她的前方渐渐浮现出了一个不太巨大又不太渺小的障碍。一个难度适中的小丘。她可以稍微使一把劲,跨过这个小丘;也可以停留一会儿,享受小丘荫蔽下那种舒适无力的幸福感。于是,她幸福地停留了一会儿,看着窗外从黄色大校车上跳下来的一大群肤色各异、南腔北调的孩子。

她居住在A城,Atlanta。通译为“亚特兰大”,又译“饿狼陀”。她永远记得这个好笑的粗野的名字,以及和“饿狼陀”联系在一起的那个著名的译本:“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八十年过去了,关于这个三十年代的译本现在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它清新自然,有人说它粗俗不堪,有人说它开创了中国译本小说的先河,有人说正是这样的先河才让何杨这样的中国特色的译文读者误入歧途。何杨不在乎这些评价,十岁那年她搬着板凳够着了书橱的最高一层,在杂乱无章的旧书中找到了一套四册黑封面的《飘》,封底上标的价格是一角还是两角?对她来说这就是唯一的故事了:郝思嘉和她的饿狼陀,满口说“俺”的老黑奴,比Gone with the Wind里的Scarlett O'Hara包含着更多的真相。她从中国飞到美国的时候唯一带的书就是这一套《飘》。就像威廉随身带着他的瑞典军用打火棒,何杨这些年来几次艰辛地搬家,扔了不知道多少簇新的家具,也从没舍得扔这四本书。分手之后,何杨只给威廉发过一条消息:一个野外生存专家写的博客,讲到打火棒的好处其实是被夸大的,打火棒的火星只能点燃纸啊棉花啊,很难点燃野外能找到的木材,况且现在大部分的打火机都很防水,擦干了都能用。威廉并没有从钥匙链上解下那个瑞典军用打火棒,“我不是因为它多么好用才带着它”,这是威廉发给她的最后一条消息。就像何杨永远不会去重读那一版的《飘》,因为她担心自己更加精致的成人的品味将很快看出那个版本的粗糙可笑,然后它就会失去那种魔法,那种永恒的安慰的作用,这个快时代留给文学的唯一的作用。现在,何杨已经在郝思嘉的饿狼陀住了好些年,纳税的时候她和本地人交得一样多,投票的时候她还没有公民权,虽然因为办公室文化所迫,她和同事围坐着电视看完了所有总统竞选辩论,干完了所有的啤酒。沮丧的时候(就像现在她绞尽脑汁还是想不出孔夫子的那句原文),她总是用中文对自己打气说,明天是新的一天。

作者附言

 

七年前我写下短篇小说《译文的读者》初稿,作为信件发给当时的男友,为了将他嘲讽一番。它涉及到我们当面讨论的几个问题,也即爱与理解的不可能。 爱以及被爱,或多或少涉及到误解与被误解。语言的壁垒加深了误解,但即便在说母语的人中间,类似的误解也始终存在。后来我继续构思,写出了与此话题相关的另外几个短篇,最后结集在2015年底出版,书名为《译文的读者》。

 至于我的人生决定—读者们也许会觉得好笑—去年我竟然结婚了,而我的丈夫连半句汉语都不会。这样看来,现实生活中的作者,与小说中的是背道而驰的。这也是我刻意为之的后果,目的要在日常生活与写作之间,划出一条界线,因为汉语写作对我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就如一座圣殿需要加以保护。写小说不外乎自圆其说,而让人生变得圆满,则需要多种方式。